黄嘉豪,男,物流管理1942班学生。12月5日晚,黄嘉豪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,擅自翻越军队营区围墙,并在营区内拍照摄像。该行为已严重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,并且对国家安全和军队纪律造成了危害。经学院研究,决定给予黄嘉豪严重警告处分。
根据《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五十五条,警告处分期限为6个月,到期后按相关规定予以解除。
学生如不服本决定,可在收到本决定10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。
望黄嘉豪同学引以为戒,望全院同学严格遵守校纪校规,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争做合格公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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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2月7日